2024年10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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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李耀权离世已经一年多。在他生前的住所里,白炽灯一直亮着,遗物也未收拾。长期独居的他,逝世后依旧“冷清”。
李耀权的遗体,至今保存在江门台山市殡仪馆的冷冻柜,柜内温度常年保持在零下。在这里体会不到昼夜更替,一切都凝固了。与之作伴的同是无人问津的遗体,偶有巡检电工和值班保安经过。台山市殡仪馆内,像他一样等待认领的遗体,有64具,存放时间最长的近20年。
积存多年、无人认领的遗体,是殡葬事业中的“老大难”问题。清明前夕,南方农村报记者调查广东数家殡仪馆发现,因无法确认逝者身份、亲属失联、家庭纠纷不同意火化等原因,部分遗体无人认领,这也让殡仪馆背上了沉重的包袱。
中国殡葬协会秘书长、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教授孙树仁在接受南方农村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造成“遗体无人认领”的原因有多方面,最主要是法律供给缺失。
01 生前多是鳏寡孤独者
清明将至,雨水淅淅沥沥、断断续续,台山市殡仪馆笼罩在潮湿的雾气中。
去年12月22日,台山市对外发布《台山市殡仪馆关于对长期存放无人认领遗体的催办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对全市各医疗机构移交的长期存放无人认领遗体进行通告认领。
台山市民政局官网发布无人认领遗体催办通告
今年3月下旬,南方农村报记者走访发现,《通告》提及的遗体至今保存在冰棺中,无人认领。其中,相当一部分生前属于鳏寡孤独群体。
李耀权是《通告》中的一员,生前住在四九镇上朗村上湖村小组。尽管离世一年多,但透过窗户缝隙,屋里的白炽灯泡还亮着,为昏暗的小屋带来些许微光。
“人走了,灯没关,床铺被席还放着,没有处理。”年近九旬的邻居张婆回忆,农历大年二十七,即去年1月29日,村干部告知李耀权去世的消息。1月30日,李耀权的遗体由台山市人民医院接运至殡仪馆。张婆说,他过世时大概58岁。“(离世前)最后一个月自己去住院,再也没回来。”
从其他邻居口中,李耀权的生平被一点点勾勒出来。他早年父母双亡,有个亲兄弟小时候送人了。年轻时,李耀权在县城“做泥水佬”谋生。后因长期患有肺结核及其他基础病,“咳了快40年”,无法从事过重的体力劳动,他便回村独居自理,经常要到台山的医院或乡镇卫生院看病开药。由于身体不好,收入微薄,李耀权没有娶妻生子。
马步驹也是《通告》中的一员,离世8年,生前住在四九镇东方村士基村小组。马步驹生前父母过世,没有娶妻生子,靠上山挖草药为生,逝于2015年,不到50岁。他曾经吸毒,导致精神出现问题,产生幻觉,最终点燃屋子,割腕自杀。“房子都烧没了。”村干部马翘满回忆。
02 背后都有复杂的故事
缺乏相关责任人同意火化签字,是火化入葬中的第一只“拦路虎”。
李耀权离世后,台山市殡仪馆数次找上朗村委会,让村里协调遗体认领和火化签字。村党支部书记李碧武和李耀权的同宗亲戚沟通签字认领,但没人愿意,“不是直系亲属,不具备承担的义务,说多了人家也反感”,只得作罢。
殡仪馆尝试和村里协商,由村委会签字,再由殡仪馆火化遗体。之后骨灰如未得到认领,以生态葬处理。但是,村委会的顾虑是,火化后由谁承担骨灰的管护责任。另外,现阶段李耀权的同宗亲戚不愿认领,但万一骨灰处理后,又改变主意,可能引起纠纷。
李碧武了解到,尽管李耀权的哥哥自小送人,但兄弟间并没有完全断联。“由他哥哥签字更合适,我们正努力寻找他。”李碧武说。
朱锦棠的遗体于2016年4月被接运至台山市殡仪馆。他生前在海宴镇东联村硕仁村小组生活。邻居介绍,朱锦棠的母亲在他小时候出走,父亲和弟弟先于他离世。7年过去,朱锦棠仍未能火化。“想尝试找村小组长出面认领,但非亲非故,没人肯这么做。”东联村干部李惠清说。
“7年了,遗体还没能认领火化,卡在签名这一关。”台山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和社会工作股的工作人员谭俊华跟进朱锦棠的遗体认领颇久,认为无人认领的遗体处理起来很棘手,“背后的因素错综复杂”。
朱锦棠生前住在江门台山市海宴镇东联村仁硕村小组。他已经离世,院子里偶尔有邻居的鸡过来。
逝者个人信息残缺是常见因素之一。谭俊华说,现有的无人认领遗体均是因病正常死亡,时间最早的是2004年由医院接运到殡仪馆。他说,逝者是跨省务工人员,登记的姓名、地址等信息多由工友口述提供,但经查探,信息与实际情况不匹配。“早期没有采用电子系统登记个人信息,存在提供错误信息的可能。也有可能是为了逃避医药费,上报假信息。”他推测道。
家属经济拮据也不罕见。惠州市博罗县殡仪馆副馆长黄小林说,不少家庭经济不宽裕,不愿支付防腐费用和认领遗体。为了加快工作进度,殡仪馆往往采取“先挂账,后催缴”。“严格来说,无人认领遗体的保管费是逝者家属欠殡仪馆的费用,但很少家属会缴,最后干脆不认领。”
遗体认领的背后还牵涉复杂的利益博弈。谭俊华回忆,在处理一单无人认领遗体时,公安和卫健部门的验尸结果显示死者是不小心溺水而亡,而家人则坚持他杀,双方未能达成一致,家属至今不愿意签字火化。“因为求财、赌气,直系亲属不愿意签字。每具遗体背后,都有复杂的故事。”
广东作为人口流入大省,外来人口大量涌入。一旦出现了跨省、跨境的无人认领遗体,认领工作更为复杂,且数量相当庞大。
2019年2月12日,一具名为KYAW AYE的涉外遗体由博罗县石湾派出所移送至殡仪馆,至今还躺在冷冻柜里。博罗县民政局副局长陈小志向记者透露,该县殡仪馆目前尚有20具无人认领的遗体还未火化处理,其中3具涉外。“这些外国人的遗体不敢贸然处理,甚至要驻外领事馆来协调。”
59岁的河南洛阳人张大勇于2012年创办全国首个“无名逝者数据库”网站,坚持收集无名逝者信息。据不完全统计,该网站已经收集了全国7200多条寻找遗体的信息。“跨省、跨地区、跨国的无名遗体现象在广东很突出。”
03 管护成本高达千万元
3月下旬,在博罗县殡仪馆,4间用于遗体焚烧的火化炉正在作业。大约35-40分钟,送入炉室的遗体连同棺木化为灰烬。
无人认领的遗体占据殡仪馆的冷冻柜,让馆长许建良感到头疼。曾经,殡仪馆冷冻柜不足,一些遗体面临异地安置的窘境。2018年以前,博罗县殡仪馆仅有180个冷冻柜,有的冷冻柜因折旧损耗不能正常使用,而彼时无人认领遗体有168具。“不少遗体只能拉到相邻地区的殡仪馆保管,如惠州市殡仪馆、龙门县殡仪馆。”
惠州市殡仪馆
博罗县殡仪馆收集的遗体基本情况摸查表显示,截至2021年10月9日,该县168具无人认领的遗体中,无名氏遗体62具,移交方均是派出所。记者梳理发现,防腐天数超过1000天的遗体有76具,防腐天数超过3000天的遗体有19具,其中防腐时间最长的有5571天,这具编号为108号的遗体移送时间为2006年7月16日。
同样的问题也出现在其他殡仪馆。江门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和区划地名科副科长车方乐介绍,江门市殡仪馆遗体冷藏柜225个,无人认领遗体100多具;台山市殡仪馆遗体冷藏柜202个,无人认领遗体64具。“江门市殡仪馆之前因冷藏柜数量紧张,进行了扩容。”
除了公共资源被挤占,遗体停放的成本也非常高。2017年起,博罗县殡仪馆每年从上级获得无名尸体管理补助50万元,但补贴“远远不够”。“不单防腐费,无名尸还涉及车辆接运、消毒、火化、包装等环节,整条线都是成本。”许建良认为,尸体长期的保管费用成为殡仪馆越拖越重的包袱。“以馆内普通冷冻柜每天收费100元的标准来算,一具尸体一年产生费用超3.6万元。”他粗略估计,全县168具无人认领遗体共产生2000多万元的费用。
惠州市殡仪馆副馆长陈红直截了当地向记者“摊开账本”,截至2022年9月,挂账在惠州市殡仪馆的金额将近3000万元,其中一具20年无人认领遗体的保管费就高达73万元。
04 缺乏上位法明确指引
《广东省殡葬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提到,加强殡葬管理制度建设,推动制定无人认领遗体(骨灰)管理等规范性文件。在此契机下,各地尝试探索“破局”。
2021年10月20日,惠州市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无人认领遗体处理工作的通知》;2023年2月13日,惠州市印发并实施《惠州市无人认领遗体处理办法》(下称《办法》)。《办法》明确了《死亡证》出具、遗体接运和防腐、无人认领遗体调查取证、公告处理(包括患传染病死亡和特殊情况的遗体)等环节的具体工作流程。
惠州市出台无人认领遗体处理办法
记者注意到,《办法》按照姓名身份清楚和无法查明姓名身份,正常死亡、非正常死亡和涉及医疗纠纷,医疗卫生机构内死亡和医疗卫生机构外死亡等不同情况,分类详细规定了火化手续的办理流程。其中,对于属非正常死亡的无人认领遗体,由公安机关根据有关规定,在遗体接运后90日内出具《遗体处理通知书》,并送交殡仪馆进行火化。对于属正常死亡的无人认领遗体,医疗卫生机构能联系家属的,应直接向家属发出《催告履行通知书》,必要时商请公安机关发函予以协助。
陈红说,《办法》的出台对处理程序的指导意义比较大,比如不同情况的无人认领遗体具体应该对接哪个部门,如何操作有了依据。她感受到《办法》出台以后,无人认领遗体的移送单位整体“动”起来了,工作开展也更加顺畅。截至2022年7月31日,惠州市无人认领遗体641具,已处理523具,完成率81.6%,缓解了殡仪馆的“拥挤”问题。
去年7月,江门市颁布《江门市无人认领遗体处理办法》,其中提到:非正常死亡的,对已查明死者身份、判明死因和案(事)件性质、没有继续保存必要的,由公安机关办案单位通知死者近亲属认领处理;对无法通知或通知后死者近亲属、有关单位或其他组织拒绝认领的,由办案单位出具证明材料后,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自遗体接运起 90 日内出具《遗体处理通知书》送交殡仪馆,并办理遗体火化手续。车方乐说,“《办法》出台后,我们按照‘先易后难’原则,在当地公安部门配合下,处理了30多宗非正常死亡的遗体。”
“最缺乏的是上位法的支持,特别是国家和省级层面的立法!”多地民政和殡葬部门有关负责人向南方农村报记者表示,尽管各地先行出台了规范性条例,但由于目前处理无人认领遗体问题的相关法律法规未完善,执法缺乏依据。
南方农村报记者梳理发现,目前广东各地主要遵循2012年国家修订实施的《殡葬管理条例》和省民政厅2005年印发的《广东省民政厅遗体火化管理工作暂行规定》,以上政策法规对于各种情况导致“弃尸”现象的处理办法,有关部门的权责分配、遗体公告制度、经费解决渠道等问题均未作出明确规定,或缺乏操作指引,导致有关职能部门在处理无人认领遗体时无依据可循,有所顾虑。
中国殡葬协会秘书长、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教授孙树仁告诉记者,遗体处理面临“无法可依”的现实困境。他呼吁:“有必要在《民法典》《殡葬管理条例》对‘无人认领遗体’的概念、分类做出规定,并对各类不同性质的无人认领遗体的处置做出法律法规的规定,也可以制定专项法律规定。”
【记者】赵继林 袁瀚
【来源】南方农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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